預放電避雷針的工作原理就是產生一個比普通避雷針更快的上行先導。
當雷電云層形成時,云層與地面之間產生一個電場(大氣),此電場強度可達到5千伏/米,從而使地面凸起部分或金屬部件上開始出現電暈放電。
當雷電云層內部形成一個下行先導時,閃電電擊便開始了,下行先導電荷以階梯形式向地面移動,下行先導攜帶著的電荷使地面建立起來了電場。
從地面上的建筑物或物體產生了一個上行的先導,此上行先導向上傳播一直到與下行先導會合。此時,閃電電流便流過所形成的通道,地面上的其他建筑物可能會生成好幾個上行先導,與下行先導會合的第一個上行先導決定了閃電電擊的地點。
提前放電避雷針工作特性:
1、在同等條件(高度)下,預放電避雷針比普通避雷針保護范圍大。
2、落雷更準確,減小了雷擊點落于非避雷針體的概率。
3、安全可靠:無放射性元素,不銹鋼材料,耐腐蝕,抗風能力強。
4、免維護:無源,無需供電,無耗能元件。
5、安裝簡單:重量輕,不需加裝同軸屏蔽電纜。
提前放電避雷針型號及保護半徑
保護半徑計算方法: 針尖應高于被保護物水平面2m(h1)以上。當避雷針高度不同時(h2,h3....hn),其保護范圍(半徑)分別為Rp2,Rp3…Rpn,計算公式應考慮被保護物的防雷等級、當地的雷暴活動情況和地質地貌。 預放電避雷針的保護半徑與高度(h)有關,與它的啟動搶先時間(型號)有關,以及與所選的保護級別有關:當h≥5時, 當h<5時,見保護半徑表。 注:Rp為所考慮的水平面上的保護半徑,h為針尖相對于被保護物頂部的水平高度差,D為滾球半徑(閃擊距離)。 第一類建筑物為30m(GB50057-2010規定D=30m);第二類建筑物為45m;第三類建筑物為60m。△L為預放電避雷針的上行搶先距離;△L=V(m/μs),△T(μs)V為先導傳播速度,實驗數據表明:V=1m/μs。
適用范圍: 預放電避雷針適用于移動通信基站、建筑物、炸藥庫、倉庫、油庫、水泵站、衛星小站、機場設備、氣象臺站、石油氣站、軍事基地、通信基站等;
避雷針安裝說明:
安裝預放電避雷針必須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的強制性規定:
1、按被保護建筑物的面積、高度、所在地雷電日數及地理環境校正系數、建筑物使用性質等確定建筑物防雷類別。
2、由防雷類別和建筑物的面積,確定選用一支或數支預放電避雷針。
3、引下線應與建筑物主鋼筋電氣連結,或按規定至少做二根或二根以上引下線。
4、引下線應作斷接卡和在附近地面作絕緣防護。
5、接地體,接地電阻應按GB50057-2010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