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月,國內動力電池拆解、再生項目規劃及已有產能已達120萬噸/年,遠高于2020年動力電池預計退役量。其中75%的產能集中于湖南、江西、廣東、廣西四省。
然而,雖然我國目前退役動力電池量大,處理產能也高,但實際上退役動力電池120萬噸/年的回收產能,對應的實際回收量卻只有2-3萬噸。
據分析,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廢舊電池回收渠道不暢,導致大多數廢舊電池流落出去,成為小作坊的“???rdquo;;另一方面,規范的電池回收再生企業的環保成本明顯高于不規范企業,因此在“搶電池”大戰中,規范企業的報價很難超過不規范企業。在“價高者得”標準下,規范企業的貨源獲得率偏低,從而導致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
此外,一些看到商機的個人或企業對退役電池的“囤積居奇”,也是導致市場上流通的退役動力電池量遠遠低于行業預估量,許多電池回收再生企業找不到貨源的原因。
解決這一難題,除了國家出臺政策,讓動力電池回收體系更加完善安全之外,動力電池生產鏈條上下游的企業共同參與發揮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電動汽車制造商,它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一方面,電動汽車制造商可以批量采購新的動力電池,可以確保動力電池的來源可追溯,另一方面,電動汽車制造商通過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具有天然的回收、替換優勢,又可以幫助實現動力電池的去處有著落。所以,“汽車企業+動力電池回收企業”模式,十分有利于解決動力電池“回收難”的問題。